陸客來台相關資訊

1.資料彙整:詳實彙總團員之各項資料。
2.資料登錄:以離線版及線上版進行線上登錄與校對後上傳。
3.線上申請與繳費:進行線上申請與繳費。
4.電子許可證下載:繳費完成後進行電子證之線上下載與傳送、列印、交付。
自由行申請流程
 
辦理自由行入台許可證之準備
申請對象:

大陸地區人民居住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

  • 1.年滿二十歲,且有相當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存款或持有銀行核發金卡或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其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申請。
  • 2.十八歲以上在學學生。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於線上系統進行申請人資料登錄,免列印紙本。
  • 2.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大陸地區所發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下簡稱居民身分證、通行證)及簽注事由為「G」(個人旅遊)之通行證簽注頁。
  • 3. 最近二年內二吋白底彩色照片,但所附通行證核發日期未超過二年者,免另備照片。檢附之照片應依國民身分證之規格辦理,並應與所持居民身分證、通行證能辨識為同一人,未依規定檢附者,不予受理。
  • 4. 資格證明文件:
    • (1) 年滿二十歲申請者應具備以下財力證明文件之一:
      • a. 有相當新臺幣二十萬元(相當於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證明。
      • b. 有大陸銀行或金融機構開立核發金卡之證明文件。
      • c. 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相當於人民幣十二萬五千元)以上之薪資所得證明文件。
      • d. 其隨行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應檢附與申請人之全戶戶口簿及親屬關係證明。
    • (2) 十八歲以上在學學生申請者,應具備目前就讀學校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其未滿二十歲者應加附直系血親尊親屬同意書。
  • 5. 簡要行程表:請於線上系統登錄預定來臺起迄年月日及行程內容。
  • 6. 緊急聯絡人:請依下列規定於線上系統登錄緊急聯絡人資料:
    • (1) 緊急聯絡人以親屬擔任為原則,申請時請一併檢附其居民身分證及全戶戶口簿。
    • (2) 若申請人無親屬可擔任緊急聯絡人者,應請大陸組團社負責人或主管擔任緊急聯絡人,申請時請一併檢附緊急聯絡人之大陸地區身分證及大陸組團社開立之在職證明。
  • 7. 大陸地區隨同親屬:申請人有直系血親及配偶隨同者,應於本署線上系統登錄隨同親屬個人資料。
  • 8. 已投保旅遊相關保險之保單或證明文件。保險內容應包含醫療及善後費用,其總保險額度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二百萬元(相當人民幣五十萬元)。
  • 9. 其他證明文件。